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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实施方案

时间:2025-09-19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发展型资助育人行动计划”,根据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指导意见》(苏教助20233号)有关要求,学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探索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结合学校育人实际,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发展型资助育人是指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核心,在保障经费和物质资助基础上,同步开展的资助育人工作,并重点针对面临身心发展、学业修习、素养提升、入学就业等困境的学生,由相关业务部门联合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教育服务。

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建立发展型资助育人机制,努力构建保障型资助与发展型资助并重的一体两翼资助服务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安全友善、资源可及、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的成长环境,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增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使学生成长为自尊自爱、自信自强、能够创造美好生活、立志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贡献青春力量的时代新人。

二、对象群体

(一)发展型资助育人一般服务对象

发展型资助育人的一般服务对象为国家和省级资助系统平台中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学生。

(二)发展型资助育人重点帮扶对象

发展型资助育人重点帮扶对象是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同时叠加成长困境的学生,包括存在家庭教育缺失的、存在心理健康隐患危机的、受不良环境影响出现品质或行为偏差的、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业成绩严重落后的、在升学和就业方面有突出困难等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重点帮扶对象的确定按需进行,无需公示、禁止公布,动态管理。重点帮扶对象的育人工作,根据所遭遇的困境类型不同,由学生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及二级学院做好统筹协调,纳入相应育人体系予以重点关注。

三、主要内容

(一)面向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坚持“扶困”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实现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显性资助与隐性资助有机融合,着力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使之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以资助过程培育人。在资助对象认定环节,采用谈心谈话、家庭走访等方式,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开展诚信教育和正向心理引导,帮助学生体悟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理解共同富裕新发展阶段的历史方位。在助学金申请发放环节,深入开展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意识。在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过程中,深入开展诚信和金融常识教育,培养学生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契约精神。在勤工助学活动开展环节,着力培养学生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进取精神。在基层就业、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工作环节中,培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

2.以奖助政策激励人。落实多元激励和差异发展增值评价,广泛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制度,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全覆盖、学期全覆盖、家校表现全覆盖。发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细微的优点和精彩,持续培育使之成为稳定的习惯和品质,形成应对各种人生境遇的自我成长内驱力。发挥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荣誉的育人作用,全面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创新发展、社会实践及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评选励志成才典型,激发广大学生成长成才。

3.以项目活动引领人。推动实施“发展型资助育人行动计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力素养培育计划”,开展“助学·筑梦·铸人”“诚信校园行”主题教育活动,培育建设一批“发展型资助育人示范项目”。持续开展“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依托主流媒体、学校官方网站和微信等平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组织社会实践、研学活动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丰富人生经历、培养家国情怀、提升能力素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培训,支持学生实现高质量就业。开展优秀资助工作者、优秀工作案例、“资助宣传大使”等评选活动,促进资助工作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交流推广。

(二)面向重点帮扶对象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处的成长困境类型,分别提供针对性、持续性的救助教育服务,帮助他们战胜困境、实现自我超越。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需要同时提供多种发展型资助服务。

1.心理健康援助。针对心理健康方面存在隐患或危机以及遭遇突发变故打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实施心理健康援助。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要求,实施关爱青少年生命健康“润心”行动。在学校和班级中营造尊重友爱、勤俭诚朴、自主自立的校园文化氛围,最大程度消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卑心理和边缘化状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增强社交能力,培养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开展心理测评、查找问题原因,提升识别和应对心理问题和危机干预的意识与能力,联合家长指导提供正向心理支持。对遭遇突发变故打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提供物质资助和心理援助,避免过重的负担和压力。

2.品德行为矫治。针对受不良环境影响出现品质或行为偏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要求。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加强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矫治。加强道德教育、劳动教育、法治教育和生命教育,帮助规划正确的人生发展方向,引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良好的生活、学习、劳动和社会交往习惯,形成自尊自爱、自助助人的品格,建立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信念。

3.学业辅导。针对学业成绩显著落后、出现学业不合格现象,尤其是存在辍学或肄业危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加强学业辅导。推进完善学业预警和学业帮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风建设活动,通过导师帮扶、榜样引领、朋辈互助等形式,精准高效解决个性化困难,激发学生学习的内生动力。

4.升学和就业帮扶。针对升学和就业存在显著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一生一策”生涯指导和就业帮扶管理机制,加强劳动教育和生涯规划指导,探索产教融合课程体系建设,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开展综合实践和校外研学活动,围绕学生需求组织开展升学指导、见习实习、专场招聘活动等,完善就业创业培训,提升自主择业能力。

5.综合素养提升。针对社会认知、体艺素养等存在明显弱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提升其综合素养。统筹用好各类社会资源作为强化实践育人的重要途径,通过课程设置、社团活动、勤工助学、志愿服务、见习实习、研学活动等方式,利用课余时间、寒暑假等时间,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拓视野、加强劳动锻炼,提升语言表达、人际交往能力和体育艺术素养,发现和培养个人兴趣爱好等。建立相对稳定的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和资源目录清单,通过组织各类教育活动,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受国家改革发展成就,融入社会发展主流。

四、工作机制

全面统筹办学治校各领域、教育教学各环节、人才培养各方面的育人资源和育人力量,探索和完善发展型资助育人机制。

(一)设立学生发展支持中心。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的指导下,设立学生发展支持中心(含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工作部牵头,定期与组织部、教务处、校企合作处、团委等相关业务部门及二级学院共同交流和研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情况,落实各单位发展型资助育人责任,将发展型资助育人最大程度融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融入普通学生群体、融入精准资助全过程,严格保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隐私,实施无痕化管理。

(二)建立救助清单和成长帮扶档案。为重点帮扶对象提供教育救助服务清单,将心理健康援助、品德行为矫治、学业辅导、就业帮扶等分类列入发展型资助项目救助清单,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选择。充分调动和利用学校内外各种教育资源,不断丰富救助清单,共同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依托上级资助平台系统以及学校学生事务管理系统,线上线下建立重点帮扶对象成长档案,记录重点教育救助内容和关键成长事例。

(三)结对配备育人导师。根据重点帮扶对象所需要的发展型资助要求,积极配优配强具有相应专长的经验丰富的教师作为育人导师,确保重点帮扶对象人人有导师。育人导师配备应尊重帮扶对象的意愿,实行双向选择。除配备在校教师担任导师外,鼓励各二级学院帮助重点帮扶对象寻找适合的成长伙伴或朋辈导师,聘请关工委老同志、企业导师或其他育人力量共同参与结对帮扶,融入“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

(四)实施常态化监测预警。各相关部门及二级学院应常态化分析研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情况,发现危机苗头第一时间发出预警,并及时组织学校、家庭、社会各方力量,协调人、财、物等资源,开展有效干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尽快摆脱危机。不断探索与各类教育管理系统和数据库相衔接,监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体质健康、心理健康、学业质量、升学就业以及表彰奖励等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资助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一体化推进保障型资助和发展型资助,在各项重大决策和各类活动中,充分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利益。各级党组织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严重疾病、严重不良行为等群体的教育作为重要工作抓实抓好,通过高质量、过程性学生资助,不断缩小群体之间的差距,确保“一个都不少”“一个都不落”。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纾困解难,让他们在党的哺育下健康成长。

(二)健全师资队伍保障。校学生工作部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学生发展支持中心日常工作,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队伍应有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专兼职师资,资助工作纳入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育人导师每人每学期负责一定数量的重点帮扶对象,在资助育人重点帮扶方面的实践成效,可作为评比表彰等的重要参考。积极组建并加强辅导员工作室、资助项目组等工作团队建设,强化发展型资助育人专项研究,将不同类型重点帮扶对象的育人先进案例纳入学生工作管理培训内容,提高资助工作队伍的专业化能力。

(三)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物价水平、收费标准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学生资助标准。学校按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经费,用于奖助学生以及对重点帮扶对象实施发展型资助。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实际需要,在每年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资助工作经费。同时,通过多种方式调动社会教育资源,积极鼓励和募集社会资金用于设立奖助学金、支持各类资助育人项目开展。

(四)加强协同联合育人。由校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牵头,定期召开交流研讨,协商解决资助育人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征集发展型资助优秀案例,开展发展型资助研究,总结形成发展型资助育人优秀项目。各相关部门及二级学院要认真梳理分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将育人融入学校教育教学、校园生活与常规管理、实习与就业指导、师资培训等各个环节,积极推动建设更加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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